江西基本单位状况、问题及对策

27.10.2015  13:05

  基本单位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其总体规模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实力和结构特点。基本单位变化是市场和政府调控作用的体现,社会的进步都需要依托基本单位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作为支持。基本单位的增减变动,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的走向,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源头和载体。通过对基本单位总体状况和结构特点的分析,揭示基本单位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结构和趋势,对于各级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改善经济调控和加强市场监控,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依据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有关资料与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比较,从基本单位的角度,对我省基本单位的总体状况、经济结构及发展质量进行综合分析,摆出经济发展及经济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单位总体状况

 

  (一)单位总量显著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三次经济普查对全省第二、三产业的基本单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普查结果表明,全省第二、三产业的基本单位总量显著增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第三产业比重增加,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2143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4356个,增长63.8%;产业活动单位303402个,增加105119个,增长53.0%;

 

  按机构类型分,全省共有企业法人单位151143个,比2008年末增长92.5%;机关、事业法人41774个,增长26.6%;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49216个,增长35.8%。

 

  从产业布局看,基本单位向第三产业集中的趋势明显,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这不仅是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加快的客观反映,也是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断推进的结果。

 

  2013年末,全省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83440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数的75.8%,与2008年比,单位数增长78.1%,占比提高了6.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241767个,占79.7%,比2008年占比提高了3.4个百分点。

 

表1:第二、三产业基本单位数

分 类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2143

100.0

      按产业分

 

 

        第二产业

58703

24.2

        第三产业

183440

75.8

      按机构类型分

 

 

     企业法人

151153

62.4

   机关、事业法人

41774

17.3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49216

20.3

    二、产业活动单位

303402

100.0

   第二产业

61635

20.3

   第三产业

241767

79.7

 

  (二)基本单位地区分布集中,多数地区发展迅速

 

  分设区市看,2013年,法人单位数前三位为南昌(38538个,占15.9%)、赣州(35983个,占14.9%)、九江(26701个,占11.0%);2008末法人单位数前三位为南昌(22669个,占15.3%)、赣州(22595个,占15.3%)、上饶(17405个,占11.8%)。其中南昌、赣州保持位次不变,九江跃居第三位。5年间多数地区单位发展迅速,11个设区市中有9个设区市增速在50.0%以上。(详见表2、图1)

表2:全省法人单位地区分布及单位增长情况

地区 

2013年

2008年

2013年比2008年增长(%)

法人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法人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全省

242143

100.0

147821

100.0

63.8

南昌

38538

15.9

22669

15.3

70.0

景德镇

7236

3.0

5899

4.0

22.7

萍乡

11887

4.9

8804

6.0

35.0

九江

26701

11.0

15665

10.6

70.5

新余

13047

5.4

5178

3.5

152.0

鹰潭

7969

3.3

4414

3.0

80.5

赣州

35983

14.9

22595

15.3

59.3

吉安

25110

10.4

15211

10.3

65.1

宜春

26330

10.9

16286

11.0

61.7

抚州

23037

9.5

13695

9.3

68.2

上饶

26305

10.9

17405

11.8

51.1

 

  (三)基本单位行业分布相对密集,五大行业法人单位数超七成

 

  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3年,我省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为以下情况:

 

  在二十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分布相对集聚于五大门类,一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5679个,占二、三产业法人单位23.0%,;二是批发和零售业44458个,占18.4%;三是制造业44199个,占18.3%;四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567个,占6.4%;五是教育13457个,占5.6%。以上五类行业法人单位数占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总数71.7%。(详见表3)

 

表3: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

 

 

 行 业

2013年

2008年

2013年比2008年增长(%)

法人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法人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合 计

242143

100.0

147821

100.0

63.8

采矿业

3637

1.5

3703

2.5

-1.8

制造业

44199

18.3

34665

23.5

27.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58

1.6

3422

2.3

9.8

建筑业

7109

2.9

3027

2.0

134.9

批发和零售业

44458

18.4

15765

10.7

18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103

3.3

3344

2.3

142.3

住宿和餐饮业

3291

1.4

2955

2.0

1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06

1.0

1310

0.9

91.3

金融业

749

0.3

556

0.4

34.7

房地产业

7337

3.0

4170

2.8

75.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567

6.4

4568

3.1

240.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936

2.9

3294

2.2

11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14

1.0

1404

0.9

7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92

1.6

1929

1.3

101.8

教育

13457

5.6

9826

6.6

3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9845

4.1

7448

5.0

3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98

2.1

1939

1.3

16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5679

23.0

44462

30.1

25.2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四)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数量减少,非公企业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51153个,比2008年末增加72612个,增长92.5%。其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单位数量及所占比重较2008年呈减少趋势,国有企业法人由2008年的占企业法人单位6.0%减少到2.9%,集体企业法人由占比3.7%减少到1.6%;私营企业法人数量增速明显,共有89107个,比2008年增加36581个,增长69.6%。私营企业行业分布广泛并逐渐趋向新兴服务业。目前,我省私营经济不仅在传统的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业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研究的技术服务等行业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涉足国民经济17个门类、81个大类。

 

  2013年末,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从业人员55.6万人,与2008年相比,减少了5.1万人;集体企业从业人员16.5万人,减少了6.7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26.1万人,增加117.7万人,增长5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9.6万人,增加16.4万人,增长70.7%;外商投资企业20.6万人,增加4.5万人,增长28.0%。由此可见,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详见表4)

 

表4: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及就业人数情况

分类

2013年

2008年

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就业人数

就业人数占总数比重(%)

单位数(个)

单位数占总数比重(%)

就业人数

就业人数占总数比重(%)

合 计

151153

100

7517446

100

78541

100

4552214

100

内资企业

149305

98.8

6915726

92

76867

97.9

4158862

91.4

国有企业

4441

2.9

556090

7.4

4732

6

607146

13.3

集体企业

2435

1.6

165247

2.2

2931

3.7

231779

5.1

股份合作企业

2108

1.4

97392

1.3

2171

2.8

100311

2.2

联营企业

632

0.4

13088

0.2

228

0.3

10819

0.2

有限责任公司

30652

20.3

2093616

27.9

9509

12.1

813503

17.9

股份有限公司

4517

3

398775

5.3

2897

3.7

275363

6

私营企业

89107

59

3261171

43.4

52526

66.9

2084285

45.8

其他企业

15413

10.2

330347

4.4

1873

2.4

35656

0.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21

0.7

395842

5.3

973

1.2

232464

5.1

外商投资企业

727

0.5

205878

2.7

701

0.9

160888

3.5

 

 

 

 

 

 

 

 

 

 

 

 

 

 

 

 

 

 

 

 

  (五)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成为企业法人的主要构成

 

  近几年,在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激励下,尤其是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减税、减少行政审批、鼓励银行开展小额金融等措施,我省小微企业发展迅速。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4369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952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2.8%;批发业26883个,占17.8%;零售业16414个,占10.9%。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425.7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6.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27.8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3%;建筑业54.5万人,占7.2%;批发业42.5万人,占5.6%。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35.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8022.6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23.2亿元,占4.7%;房地产开发经营2677.4亿元,占3.8%(详见表5、图2)。

 

表5: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行 业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143696

425.7

21935.4

工业

49520

227.8

8022.6

建筑业

6540

54.5

962.1

交通运输业

6598

23.1

2294.1

仓储业

498

1.3

341.2

邮政业

359

0.5

40.1

信息传输业

655

1.0

356.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10

1.8

75.4

批发业

26883

42.5

1713.0

零售业

16414

17.0

527.0

住宿业

1571

4.9

190.9

餐饮业

1507

4.0

78.8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88

5.9

2677.4

物业管理

1860

4.5

118.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01

18.1

3323.2

其他未列明行业

12560

16.3

1166.2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332个,从业人员2.6万人,资产总计48.3亿元。

 

 

 

图2: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二、由基本单位反映的经济发展及经济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第三产业总体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对解决劳动力就业、活跃地区经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省第三产业总体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整体效率不高、竞争力偏弱、产业层次不高、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相对落后。2013年,全国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增加值为8.85万元,江西仅为5.33万元。从服务业内部结构看,发达地区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金融、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为主,我省传统服务业仍占较大比重。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三大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40.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

 

  (二)企业规模总体偏小,产业结构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企业规模的大小决定着企业的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我省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中、小企业仍是主体,规模以上企业比重偏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201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8104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5.7%;建筑业资质以上企业1717家,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24.1%;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1633家,占全部批发零售企业的3.7%;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619家,占全部住宿餐饮企业的18.8%。

 

  从企业资产情况来看,2013年末,全省资产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40237个,占企业总数的26.6%;资产在50-100万元的企业有17518个,占企业总数的11.6%;资产在100-500万元的企业有44300个,占企业总数的29.3%,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9589个,占企业总数的6.3%。

 

  从企业控股情况看,2013年的151153家企业中,私人控股企业有124194个,占企业的82.2%;而国有控股企业仅有6649个,占企业的4.4%。

 

  毫无疑问,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提升经济活跃程度和扩大就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这类企业多属于资源消耗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产业结构层次也较低,产品结构初级化、技术结构低度化、组织结构分散化,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由于缺乏灵通的市场信息,不能准确把握产业政策,企业主往往只从自身、眼前利益出发,投资、生产缺乏深入研究和长远考虑,片面追求短期利润,盲目、无效投资及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普遍,行业内部过度竞争,减利问题日渐突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存活率。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垄断资源与市场门槛过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领域民营资本仍然无法进入或门槛太高。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使企业市场化竞争不充分,缺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造成企业生产效率低。近年来,市场型企业发展相对充分,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而非市场型的企业改革滞后,长期以来处于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的状态。非市场型企业面临资本、人才、管理体制等问题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限制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三)对外开放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对外开放不仅可以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更重要的是通过引进资本、技术和经验,有利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对外开放度高的地区,发展就快;对外开放度低的地区,发展就慢。比较而言,江西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在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区域外生产要素流入方面,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1848家,比2008年增长10.4%,但仅占全国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0.91%;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67.47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169.8%,但仅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0.88%。

 

  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结果,从各方面看,基本单位状况的发展变化真实地反映了这几年我省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揭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1、大力改造传统优势产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对有色、钢铁、汽车、石化、建材、陶瓷、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动力汽车、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锂、铜合金、高性能稀土材料等产业。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现代物流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扶持发展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健康产业、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型业态。

 

  3、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推动我省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培育一批符合我省发展定位和生态立省要求的产业龙头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使新企业不断涌现

 

  1、做大做强民营经济。要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政策、环境、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对民营经济加以扶持,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主业突出、规模较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辐射能力强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结构升级,提升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2、加大招商力度。要坚持生态立省为前提、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招商工作。要精心筹划合作项目,引进项目要符合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破坏我省良好的空气、水质和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布局,在项目建设中守牢守住生态底线。要突出龙头企业招商,借助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信誉度和平台,带动产业在我省的延伸发展;加强园区招商,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发展的软硬件条件,推动项目进园区,形成集群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既可以增加我省企业的数量,更有利于提升我省企业的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全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新一轮大开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开放也是改革,必须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作为内陆省份,扩大开放决定着江西的前途和未来,只有全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才能引领大发展。当前,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我省全面扩大开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定不移推进大开放战略。我省全面扩大开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做大总量和优化结构相结合,这就不仅要在广度上做文章,更要在深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开放思路、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开放平台、优化开放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助发展。

 

  (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举措。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课题负责人:金 绮

 

  课题组成员:喻 滨  马 芸  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