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设区市密集清查“小产权房”
江西雷霆清查“小产权房” 多个设区市已密集行动
去年底,省国土厅对外发布信息,明确我省“小产权房”清查工作范围、目标任务和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严厉查处一批“小产权房”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项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2月15日,记者了解到,南昌、抚州、赣州、宜春等地已密集开展清查“小产权房”。
要求
对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去年底,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法律所不容。
我省将严格执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有关要求,对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旧村改造等方式建设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等,一律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对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经省政府同意,国土厅联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小产权房”清查工作范围、目标任务和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严厉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项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目前,已有多个设区市全面启动了“小产权房”专项清查。
进展
南昌全面清查违建、销售“小产权房”
今年1月21日,南昌召开了关于全市“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部署会。南昌市国土局陶志局长当日宣读了《南昌市“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南昌这次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清查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二是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三是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案件。
南昌市“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已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具体联络人;制定“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推进表,将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市级“小产权房”清理工作督查组将适时督查各县(区)“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