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打杀小学生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04.06.2015  19:28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4日电(记者赖星)江西弋阳县打杀3名小学生,导致2死1重伤的被告张样喜,已于3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14年10月31日11时45分许,上饶市弋阳县圭峰镇罗家村3名一年级小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张样喜持铁棍打杀,致2死1重伤,弋阳县公安局随即发布通缉令。2014年11月4日上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张样喜。11月4日18时20分左右,民警在江西贵溪市流口镇板桥村将张样喜抓获。张样喜交代了其用铁棍打杀3名小学生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样喜为泄私愤,持铁棍多次击打三名无辜儿童头部,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宣判后,张样喜表示不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