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扩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

23.05.2015  17:58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黄培红报道:为进一步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20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试点县由原来的于都县、吉水县,2015年扩大到赣州市、吉安市和抚州市的所有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下同),2016年争取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

  除农民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林业专项试点补贴、救灾资金和中央、省财政按照有关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安排、有明确地域范围或有特定任务的项目资金外,中央、省、设区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安排的列入“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的专项,以及农村土地整理等与农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