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08.04.2016 09:50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江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意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根据新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设区市级统筹,省内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及省直管县均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保费划转、保障水平,有统一的承办机构,筹资标准为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左右。逐步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从2016年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门诊医药费用、国产或进口人工耳蜗费用的70%以及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我省还将建立大病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因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江西保监局有关人员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大病保险信息化建设进度,省内各保险机构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与市级或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实时联网对接。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08.04.2016 09:50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