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小区须建幼儿园

19.02.2014  10:51

  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19日电 江西将加大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并扶持公办性质幼儿园发展,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必须建设配套公办幼儿园或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了解,江西省教育厅联合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等多个部门,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文件,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必须建设配套公办幼儿园或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之成为扩充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同时,江西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690万元,奖补一批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促进其发展成收费较低、办学规范、质量较好的幼儿园,满足广大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