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江西为县域经济“松绑”
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 刘兴报道:日前,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省直管县”试点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最大限度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松绑减负”。此外,江西还将制定《江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来评定政绩。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管理。”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李安泽介绍说,江西将鼓励县域结合自身特色,大胆探索县域经济发展新模式,并选择部分典型县域开展先行先试。在规定的编制总数范围内,允许县(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
为优化县域发展环境,江西将对县(市)及其企业的检查评比进行全面清理,同时还出台了一揽子鼓励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方面,将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等形式,引导经济发展;对税收收入质量好、增幅高的县(市),省级给予奖励;县(市)收缴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全额留给县(市)。土地供应方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向县域倾斜,优先保证县域工业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所需用地,试点探索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发展工业园区、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用地需要的路子。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不设置领导班子成员低龄配置硬规定,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要任满一届,成绩突出的百强中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按相关规定优先提拔。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江西将根据现实条件、发展潜力、人口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规模,逐步实现全省人口三分之一在大中城市、三分之一在集镇、三分之一在农村的布局;全面放开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江西县域经济的发展目标为:到2017年,县(市)财政总收入基本实现过10亿元,一半以上县(市)过20亿元,2至3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突破,每个县(市)集中形成2至3个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城镇功能优化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实现翻番,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有条件的县(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