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

30.12.2014  10:12

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1月1日,我省11个设区市的6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监测数据。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文件精神,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2013年、2014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

  我省其他9个设区市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并试运行,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联网,子站实时数据及审核发布数据同步上传省环保厅监控平台,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比国家要求的11月提前一个月完成。明年起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记者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