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底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

21.01.2015  11:01

  1月20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江西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工作。2016年1月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南昌市将作为先行试点城市今年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6年底全省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此外,江西将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提出符合省情的“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起草《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细化制定相关政策、技术规则等。

   构建自上而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部门

  据悉,江西将切实落实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为此,江西将全省省、市、县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同级国土部门,构建自上而下、有序对接的省、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根据“重点突破”原则,结合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做好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确保市、县按照国家和本省的统一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快建设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推进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法规规章政策的起草、技术标准制定、信息平台融合等有关工作,为全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基础准备。此外,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职责整合方面,由国土资源、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对本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编制、职责、登记依据、登记流程、登记成果资料、收费状况、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梳理,提出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含职责、机构、编制、人员和资产处置等)及整合后部门间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分工协作意见。依照相关文件“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规定,提出本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正式意见,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应在2015年2底前完成。

  对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给予4年过渡期。2017年开始,按照逐步过渡的要求,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具体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8年完成过渡。

  明年1月起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南昌今年先行试点

  在具体时间安排上,江西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工作。2016年1月开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开展登记业务。2016年底,全省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南昌市今年即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先行试点。

  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配合,在摸清各部门不动产登记人员机构、职责范围、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资料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工作衔接。国土资源部门协同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拟订本地工作衔接方案,探索资料移交、工作衔接方法,内部工作流程整合、优化的方向和途径,尽快设立统一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和颁发证书。

    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2016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工作衔接(承包经营权工作衔接依整合时限确定)。各地在工作衔接时,要加强以往登记文件、档案资料等保管工作,确保系统完整移交,不动产统一登记转入正常后一定时期内完成资料移交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资料档案移交(承包经营权工作衔接依整合时限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交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完善。

   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登记

  江西将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外,江西还将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等部门配合,全面梳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土地登记办法》等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提出符合省情的“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细化制定相关政策、技术规则等。

   建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登记信息将实时互通共享

  另外,江西还将严格执行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要求,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业务联动,通过数据交接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国土资源、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多部门业务协同,土地、房产、林地、承包土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整合土地、房产、林地、承包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满足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多部门业务协同实时互通共享、查询和管理等功能。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各市、县要着重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对各类登记软件系统进行融合、对接,按照登记资料数字化、多部门业务协同实时互通共享,以及预留链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接口的要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现有登记发证管理系统完善升级,以及开发新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应用系统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