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曝光六起侵权盗版案件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游静 实习生何敏)近日,省版权局通报了六起侵权盗版案件。
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根据举报,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某书店进行检查,查缴涉案盗版图书1757册。经调查,该书店于2013年1月起,在网络平台上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达1415笔,约2400册,金额3947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涉案当事人张某某给予没收侵权盗版出版物、没收从事侵权活动主要工具的行政处罚。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2月17日起诉张某某,2014年2月21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罚款人民币39000元。
萍乡市某某二手书店侵权盗版案。2014年2月5日,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某二手书店正在销售侵权盗版杂志《中国故事》。经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销售侵权盗版杂志数量达200册。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涉案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萍乡市某某书店侵权盗版案件。2014年3月15日,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某书店正在销售侵权盗版教辅书《非常听力》。经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销售侵权盗版教辅书数量达300册。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涉案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
萍乡市某某书店侵权盗版案。2014年4月1日,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某书店正在销售侵权盗版杂志《探索发现》、《大往事》。经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销售侵权盗版杂志共计160册。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涉案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杨某某盗版印制包装装潢印刷品、无证经营案。2014年5月,万载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对隐藏于万载县工业园区某印刷厂的一家无证印刷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经调查,杨某某为无证经营,通过盗版印制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获取非法利益。万载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依法对杨某某处以罚款30000元。
上饶网络侵权案。2014年8月,上饶市版权局根据举报,发现陈某某利用网络在上饶市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并向广东、福建等地销售。经立案调查,陈某某从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共制作和销售侵权盗版及其他非法出版物4个品种,共计300余册,非法经营额达8000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上饶市版权局责令侵权人陈某某停止侵权,没收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并处以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