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棚改:让民生工程更得民心

07.06.2015  21:09

  江西日报记者 刘芝毅

  从南昌市抚生路的棚户区里搬出来,居民李家视有两个选择:搬进南昌市政府建设的安置房,或得一笔安置费自己买房。

  这样一道选择题,将摆在我省更多棚户区居民面前。作为今年棚改重点工作之一,我省鼓励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这是怎样一种新模式?对棚户区居民来说有什么好处?记者就此专门进行了调查。

  部分城市开始试点,选择货币补偿率达95%

  在我省不少城市,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低矮的棚户区。这种二元结构不破解,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就无从谈起。特别是对住在棚户区的困难群众来说,棚改是天大的事。

  “棚改是为群众住有所居做基本民生托底,各级政府没有选择,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有11.47万户。

  相对于“政府建房居民住”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棚户区居民自己选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

  新模式坚持“居民自愿”原则,今年,政府将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合适的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

  这一模式已在省内部分地方试水。5月31日,记者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忠云告诉记者,2014年西湖区象山南路棚改项目,总征收户数5890户,其中住宅5559户,住宅户中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有5297户,选择货币化补偿率达到95%。

  “去年南昌市通过各种办法准备了180亿元,并采取了一些鼓励措施,加上宣讲工作到位,拆迁户对货币化安置都很满意。”李忠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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