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之二)
根据最高法院部署,5月1日起,萍乡市两级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5月4日是劳动节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也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首个工作日。一大早,萍乡市中院、各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都提前到达岗位,为今天有可能出现的立案数量激增的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上午,萍乡中院院长张雪群及分管领导到立案窗口了解当事人立案情况,并进行指导工作。立案登记制实行第一天,萍乡两级法院共登记74起案件,当场登记立案67件,其中行政案件2件。市中级法院共现场立案5件,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据悉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以前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立案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陈晶 常智)
南铁中院五项举措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最近,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南铁中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立案登记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一是两级法院立案庭全体干警认真参加最高院视频培训,认真研读两个文件,全面掌握上级法院的规定,形成转变工作理念的共识。二是召开会议研究立案工作如何应对登记制改革。两级法院立案庭认真研究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即将面临的问题,并对两个文件具体操作进行了研讨。三是制订规范性文件配合立案登记制工作的落实。结合两级法院的实际,起草了《南铁中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并在工作中贯彻实施。为方便诉讼材料的接收及规范通知当事人补正材料,设计了《诉讼材料收据》及《补正材料通知》样式。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立案登记改革制的要求,制作了相应的宣称展版,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五是审委会研究指导好工作开展。中院审委会听取立案庭工作汇报后,就开展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从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工作模式,严格依规操作,妥善处理好立案与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熊爱武)
于都法院:多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及新行政诉讼法首日实行
5月4日,“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首次正式实行立案登记制及新《行政诉讼法》,当天共接待立案群众46人次,登记案件21件,同比增加31.3%,前四月已受理行政案件19件,同比上升72.7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加强学习,提前落实新规要求。该院提前组织全院干警全面学习,以庭室为单位进行分组讨论,使每位干警都牢固掌握相关规定,厘清立案登记范围、程序及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尤其是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前加强全院干警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认识水平和思想意识。
高效实施,规范实际操作程序。负责立案的人员不得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正确高效地实现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给予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把握好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期限和引导解释说明的方式;对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申请,不能当场登记立案的,应接收诉状和申请书,并出具材料收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同时,正确界定虚假、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的行为。
强化服务,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该院院长亲自接待当事人,立案庭全庭人员全部坚守在立案窗口,导诉人员在岗在位,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引导、受理申请、信访接待等作用,通过强化干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切实依法、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尤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及行政案件,及时立案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庭审理。
注重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充分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手机报、网络媒体等渠道,印发《诉讼指南手册》,向群众宣传立案登记制及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要求,引导群众正确全面理解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监督区,自觉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和监督,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的监督,全面推行司法公开。
九江县法院受理“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个登记案件
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的首个工作日,九江县人民法院迎来第一位前来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立案工作人员将当事人的申请材料予以接收登记并当场受理,同时出示给当事人登记立案表一式两份,该表中列明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清单,由当事人确认签字后,送与当事人一份,法院保存一份。(杨秀丽)
上高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个工作日平稳有序
5月4日,既是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行首个工作日,也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首个工作日,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上高法院主要领导全天亲自坐镇诉讼服务中心,对该院立案登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分管立案、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庭室负责人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值班督导,立案庭全体干警悉数到岗到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让群众全面了解法院立案登记制度,该院精心组织安排,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醒目位置放置立案登记制新规说明展板供当事人知悉了解;提前分工落实责任人,分头开展诉讼引导、立案受理、信访接待、诉讼咨询答疑等工作;严格遵守执行立案登记制度,不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对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先收下材料;当场无法判定的,先收下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对六类不予受理的案件,一律登记在册,掌握动态,及时引导,及时向党委、上级汇报。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该院收案情况平稳,当场立案登记案件14起,接待当事人25余人,切实做到有案必理、有诉必接。(杨勇)
上犹:立案登记更快更方便
“立案登记制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法院立案更快、更方便了”,5月4日,一名律师在上犹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后这样说到。
为了迎接立案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杜绝“立案难”问题,上犹县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确保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有效措施,如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导诉员,引导当事人起诉,回答当事人法律咨询。放置触摸式查询电脑终端,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制定了新的立案流程管理规定及起诉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立案,使得诉讼更快、更方便。(余开银 胡波 )
上饶县法院:立案登记制让“立案不再难”
“受当事人委托,刚才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的立案手续,诉讼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大约五分钟就办完全部手续,‘立案登记制’确实方便群众诉讼。”5月4日上午,在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余油飚律师在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办完立案手续后说道。
当日上午8点20分左右,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景琦、王春晴先后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指导立案登记工作,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就立案登记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现场回答了当事人的提问。为提升登记立案工作透明度,该院还主动邀请该县六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名新闻媒体记者临场监督。
据了解,该院为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组织立案庭的干警和派出法庭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一律依法受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提供菜单式服务,张贴了各类诉状范本,并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和补正制度,对需要补充诉讼材料的当事人,一律实行一次性清单告知制度,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黄安 陈红霞 邱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