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16.05.2016 18:53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11月,国家六部委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此江西成为全国首批全境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部门、各地紧紧抓住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宝贵机遇,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
江西全省法院近三年来,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配备、理论调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5年9月,经江西省编办批准,江西高院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随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暨西海巡回法庭。截至目前,江西已有10个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机构或合议庭。在专门人才培养、理论等方面也成效显著。
2013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85件,1027人受到刑事追究;审判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3077件,及时制裁环境资源侵权行为;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6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其中,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收结案增幅明显,2015年全省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增长49.8%,结案数量同比增长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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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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