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 专家称有利于加快和吸引外资
政策实施:
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严格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据了解,《意见》提出,要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除省内跨地区、跨重点流域(主要河流)或需要省统筹平衡资源等建设条件,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核准的项目外,核准权限一律下放到市县。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我省将制定江西省负面清单,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以及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配套改革措施。
并要求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加快政府投资管理的立法进程方面,将制定《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后评价、稽察和监督检查等。
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市场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政府要及时向社会资本推出投资项目,并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切实加强民间投资的服务引导。
同时明确,我省将推动投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管理的具有社会性、服务性的职能让渡给中介机构。我省还将制定中介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借助“信用江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网上投资中介机构目录清单和信息库。
推进投资管理流程改革 建设统一网上审批系统
“实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相关人士表示,凡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必须在项目审批前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意见》还提出了简化项目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报批手续。为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将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
据悉,《意见》明确,将通过规划、产业政策、土地供应、市场准入地方标准等来完善投资调控方式。同时,将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和监管手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综合监管体系,确保投资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专家解读:
《意见》出台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 加快和吸引外资
“江西出台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意见,主要还是围绕改善我省投资环境,为了进一步扩大我省开放型经济,吸引民间投资、省外投资进入。”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表示。
“虽然江西经济的发展从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快的,但是利用民间资本创新创业发展还是比较慢,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领域,国有资本进入的比较多,但民营资本进入的经较少,这样不利于江西经济发展,而《意见》出台将有助于促进民营资本、民营经济发展。”麻智辉认为。
麻智辉说,“目前,投资拉动还是促进经济发展最重要途径,三驾驶马车消费始终处于平稳的一个状态,其中内需难度比较大,尤其是出口这两年又碰到前所未有的障碍,处在下滑的状态。”
“而依靠投资拉动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是主要渠道,但现在依靠投资拉动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在全国经济处于下行环境下,我省出台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意见,能有较改善我省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省外仍至于国外的外资投入,促进我们经济的发展。”麻智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