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3.02.2015  14:02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一年来工作及主要做法

  一年来,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方针,切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3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4项,开展专题调研70项,对191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办理代表建议56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

  (一)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和推动全省工作。

  ——推动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常委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服务改革、推动改革,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一是确保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生育政策决策部署,这是自上世纪70年代末实施计划生育后的重大生育政策调整。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率先在全国将这项政策惠及全省16万“单独”家庭。二是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常委会积极支持省政府新一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揽子修改,使之于法有据。三是深入推动各领域改革。先后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农田水利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修改实施招投标法办法,使立法、改法走在了各领域改革之前。

  ——促进发展升级绿色崛起。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全省又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巩固江西生态优势、造福江西人民子孙后代的必然选择。为举全省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落实国家六部委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常委会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意在以代表大会决议案方式推动全省重大战略实施。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全省加快发展,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以高铁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固定资产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使用、预防和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粮食安全工作和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等报告,提出不少意见和措施,较好地发挥资政监督作用。

  ——着力促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持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法和监督手段,积极主动化解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社会矛盾。针对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医闹现象,制定并实施《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这在全国尚属首个省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医疗纠纷大幅下降,受到人民群众和医疗单位普遍好评。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高度关注,认为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患纠纷、打击医闹的积极探索”,并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2014年度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之一。随着国家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的推进,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渐迫切。常委会顺应这一趋势,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促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工作协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督促严格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大力改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城市棚户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房改造,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常委会将其列为重点监督议题,不仅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而且开展专题询问,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特别困难农户帮扶力度。饮用水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常委会经过反复调研,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省政府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加快解决部分地方群众喝水难问题,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供水工程和城镇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力争使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洁净的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要”。常委会在2013年开展“关注校园餐桌”监督活动基础上,继续关注校园餐饮安全,重点督促政府加大学校尤其是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学校餐饮安全经费投入,建立学生用餐价格补贴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帮扶力度。修改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和顺应百姓对生态环境保护新期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一件大事。环保赣江行活动连续开展20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全省环保工作,成为省人大监督活动一大显著特色。去年,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空气质量,开展以“防治大气污染,呼吸清洁空气”为主旨的环保赣江行活动,通过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媒体曝光、跟踪督办,开展专题询问,强化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功能,重点推动对工业废气、机动车排气、城市扬尘等大气污染治理。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侵蚀占用、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江西湿地保护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此,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作出决议,将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以决议的刚性约束力强化湿地保护。

  (三)把握人大工作新常态,坚持不懈创新发展。

  ——以创新作为增强履职实效的重要途径。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落实民主法治建设改革任务,常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和代表意见,积极借鉴兄弟省区创新经验,历时经年,数易其稿,认真负责地做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省委文件的代拟起草和修改工作。去年底,省委出台《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这为新时期创新发展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业已或正在进行的常委会工作创新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创新立法工作。作为立法主导机关,常委会既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又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根本,不断推进科学与民主立法。立法时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项、起草、决策方面的主导作用,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力求使每一项立法更加符合改革发展实际。提倡“阳光立法”,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立法顾问专家库,扩大吸收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和草案审议,坚持将所有法规草案通过网络、报纸等公开征询意见。对涉及重要改革事项的立法,探索开展立法前评估;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以强化实效为关键创新监督工作。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组织形式,继续探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及满意度测评。在城市棚户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大气污染防治2次专题询问中,不仅坚持电视直播,而且将网络图文直播改为同步视频直播,形成直播问政新尝试。尤其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中,首次播放电视曝光片,首次在电视台开设人大问政专栏,首次通过微信、微博等与公众互动,形成多媒体联动的传播新格局,有效扩大受众群体,增强社会影响力。不少观众看后点赞专题询问“贴近民生、很辛辣、很犀利,是看得最过瘾的人大问政”。加强对监督活动的跟踪问效,直到追至终点。就“畅通省城”整改落实情况,首次采用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方式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积极督促政府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请本次会议审查,首次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对省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注重发挥审计在财政监督中的作用,强化整改督办,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逐个对账销号,整改落实情况变书面报告为口头报告,成效大为增强。

  ——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中心创新代表工作。首次对省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议予以办理,明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各委办具体承办,一条也不放过地逐一办理。为此,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按照强卫同志要求,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代表团名义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7件建议,其中4件列入全国人大、1件列入国家发改委重点办理建议。去年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建议数量之多、列入全国人大重点办理建议数量之多,均创历届历年之最。特别是将江西列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及时转化为国家战略。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狠抓宪法的学习贯彻与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常委会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去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回顾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狠抓委员同代表联系和忠实履职。为密切常委会委员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常委会带头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去年6月创制编撰《委员履职实录》,如实记载委员履职情况,既调动积极性,也增强神圣感。加强学习,提高委员和机关干部素质,持续办好“人大讲堂”,全年共举办12期,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人大讲堂”已成为颇具影响力的品牌。

  ——狠抓人大代表培训和联系群众。为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常委会先后在深圳、北戴河举办2期代表履职培训班,210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全年共有50人次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加大重点建议办理力度;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进一步调动承办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4个设区市的5个县(市、区)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试点,密切代表同基层群众联系。组织在赣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建立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示范活动室。

  加强对市县区人大的联系和指导,邀请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和专工委活动。加强同外国地方议会交流与合作,全年接待3批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

  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省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协同配合、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辛勤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必须看到,常委会工作与人民期待、代表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组织协调作用还有待加强;强化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的机制还需继续完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尚需进一步做实做细。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

  二、2015年工作总体安排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指明了方向。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6字方针”和《意见》精神,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工作总基调,围绕“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江西,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不断展现新作为。

  (一)牢牢把握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一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立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必须正确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建设的关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从全局和长远来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今年将按照急需优先、成熟优先、量力而行、立改废释并举原则,结合近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的修改,重点抓好民生、生态环境、旅游强省、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立法,拟制定《江西省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江西省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5件法规,修改水资源、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4件法规。

  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贯穿于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全过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依法推进设区市行使立法权。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制度,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健全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开言路,听取方方面面意见,避免草率和仓促,努力使每一项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二)紧紧把握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一立足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今年,将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献血法和审计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落实税制改革、农垦改革发展、旅游强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育法实施等情况报告;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探索开展重点项目质询;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执法行为的督查,开展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必要时就相关案件进行检查。

  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作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方式,既用足用好常规监督方式,又善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的组织和工作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制度,继续探索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敞开公众参与监督之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跟踪督办、持续跟进、推动整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并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决定决议贯彻落实。

  (三)牢牢把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一关键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人民代表大会是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本着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的原则,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代表联系群众没有完成时,更没有休止符。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建立健全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机制。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网络平台建设,总结和推广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试点经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方式,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充分调动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积极性。认真做好2016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面对新时期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常委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深入学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以改革思维创新工作,以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良好作风促进各项工作。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加强对市县区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形成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迎接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新愿景,我们要更加发奋图强,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乘风破浪,奋勇争先,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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