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02.04.2015  13:44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