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玉英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辞 呈
省人大常委会:
因任职年龄已到,特请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职务。衷心感谢任职时间内同志们对我和教科文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李玉英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