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决定免去:
杨新民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李锐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