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相关单位,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全省电子商务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配套体系、政策措施和保障体系。《若干意见》出台对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指导全省电子商务工作纲领性文件。为切实抓好《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发展,我厅制定了《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商务厅
2013年12月20日
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和要求,推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跨越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机制
尽快建立完善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和各成员单位职责,收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要借助联席会议推动《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协调解决全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当地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抓紧组织编制全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南昌华南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共青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抓紧制定务实、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引导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 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引导传统工商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经营,重点推动中小生产企业利用知名第三方平台构建网络营销体系,拓展销售渠道,打造线上品牌。2014年要力争新增1000家企业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构建网上营销体系。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和范围。鼓励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重点引导商贸、餐饮、旅游等类型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积极推动公共服务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农村商务信息化服务试点县的作用,启动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处、对外贸易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企业,支持南昌、赣州、九江等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到2017年,评选2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创建2-3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推进示范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加强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服务指导,支持基地和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推进南昌华南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共青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江西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建设。督促指导其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完善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吸引电商企业进驻,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发展。指导新干、南康、樟树等地打造箱包、家居、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电子商务集群。指导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品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企业。(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3.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培育省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引导我省名优特产企业借助淘宝·特色中国江西专区拓宽销售渠道,打造江西名优特产网络展销名片;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整合制造、贸易、物流、加工、金融等产业链资源,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我省产业优势和特色,支持企业建设绿色食品、纺织服装、陶瓷、医药、家居用品、电子电器行业性以及物流、旅游、订餐等区域性服务业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动省内稀土、铜等产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4.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招商。要加大电子商务招商推介力度,成立电子商务专业招商小分队,组织赴浙江、北京、广东及境外电商发达地区开展电子商务产业招商;要突出产业招商重点,加大与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菜鸟物流等知名电商及配套企业跟踪对接力度,着力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商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我省。要注重引进成长型电商企业,着力引进有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南昌、共青城、新余等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要加大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外资促进处、内资促进处、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四、完善配套支撑体系
把物流仓储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着力打造南昌、九江、上饶、宜春、吉安辐射全省及周边省份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抓好南昌华南城、九江沿江物流基地、上饶玉山电商物流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指导共青城电子商务学院、江西外语外贸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设,开展大规模开放式应用人才培训,为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快培育引进第三方支付、电商服务运营、网络营销等配套企业,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条,降低电商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流通业发展处、江西外语外贸学院,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五、规范电子商务统计
会同统计部门加紧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发我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软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采集,扩大统计样本范围,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运行分析的科学化水平。(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在商务部下达的服务业扶持资金和省内贸专项资金安排上,对电子商务及物流仓储等配套产业给予重点倾斜,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发展,支持完善产业配套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推动当地政府加紧出台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处室:财务处、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七、强化宣传引导
在江西日报、江西卫视、信息日报、经济晚报、大江网等媒体加大电子商务宣传,重点宣传《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升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认识。组织召开电子商务研讨会、座谈会,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营造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处室:办公室、电子商务处,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