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开始实施

07.01.2016  09:29

江西台记者汤云柯报道:
拉动我省入境游的企业和旅行社可以获得奖励了!《江西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已于今年1月1号起实施,有效期为2016年和2017年。《办法》提出,对组织境外游客通过省内口岸包机来赣的境内外旅游企业,如果境外游客在江西住宿时间不低于三个夜晚,每架包机往返一次奖励两万元;对上一年度实际接待境外游客人数排名前10位的省内旅行社,给予11万-2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在境外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江西旅游产品广告的境内外旅游企业,按广告总费用的40%计算奖励资金。每个奖励对象每年奖励累计不超过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