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24.08.2016  18:39

江西台记者史筱娅今天(24)了解到:省财政厅近日正式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全省政府采购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办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之外,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其他采购当事人串通、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必须编制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