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贯工作

24.04.2014  17:14

4月18日,《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在昌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传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周雍出席会议并就《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曾传美指出,我省《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规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法律武器、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经验成果的总结升华、是加快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重要遵循。

曾传美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条例》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结合工作实际,紧抓协调联动、人民调解、应急处置、源头预防、风险分担五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强化规范管理,提升防范水平;强化前期处置,妥善化解纠纷;强化鉴定管理,提升医疗鉴定公信力;强化学习宣传,推动《条例》实施;强化法律责任,依法履行职责五项重点工作。

曾传美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条例》宣贯的组织领导、部门联动和制度配套,全面推进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周雍主任从医疗纠纷的现状、原因、概念、预防、部分国家的做法、解决途径、应急处置、医疗责任保险和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各设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科长,省直省管医院管院长、医务科科长、医疗纠纷处理职能科室负责人,省、市医学会负责人和医鉴办主任以及各设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同志共计11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