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启动司法鉴定收费新标准制定工作

23.02.2016  13:26
图为会议现场
  •    2月19日,江西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在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联合召开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工作座谈调研会,标志着全省司法鉴定收费新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认为,科学合理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确保司法鉴定收费既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又有利于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对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而积极的影响。会议提出,我省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部门《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充分论证,争取在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出台全省司法鉴定收费新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会上,近20名来自不同执业领域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围绕当前我省司法鉴定收费现实存在问题、项目分类细化、标准制定原则和具体实施落实等进行了深入而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曾树波、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万筱泓及与会同志还实地考察了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技大楼,详细察看了该中心司法鉴定项目实验室、检验室及接待区,听取了该中心负责人袁军就司法鉴定机构实际运行情况的介绍,为我省价格主管和司法行政部门下一步深入调研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