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15江西省商务系统通讯录》编印工作的通知

22.07.2015  18:14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去年以来,省商务厅和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机构和人员作了较大调整,为便于全省商务系统工作联系,加强沟通交流,省商务厅拟编印《2015 江西 省商务系统通讯录》,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印范围

1、各县(区)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办公室主任(含副主任)的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3、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二、有关要求

1、工业园区联系方式由招商局收集。

2、手册人员信息收集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如7月20日之后人员发生变动,将在下一年的手册中进行调整。

3、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按要求做好信息采录工作,并于7月27日之前报市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龚岐    高心琦,电话:8251551

    传真:8273175,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