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墙革办:依法行政出硕果
江西省墙材革新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省委、省政府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以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紧扣中心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墙材革新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着力强化法制监督,为促进全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墙材革新系统累计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6619次;责令停止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行为245起;实施行政处罚100起,收缴罚金664.67万元;报请各级人民政府关停违法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88家。
一方面,全省墙材革新系统抓依法履职行权,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学习,严格按照《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行政执法做到“三个坚持”:坚持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程序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无偏差、执行不走样;坚持统一尺度,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合理;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行政执法效果的最优化、最大化。
景德镇市在检查“群英十字街”建筑工程中发现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行为,在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学习相关政策后,报请景德镇市墙材革新主管部门批准,先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26条、第31条规定,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40000元。2011年下半年,高安市(县级市)组织专项检查16项在建工程,发现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行为8起,立案处理并收缴罚金13万余元。
另一方面, 全省墙材革新系统抓管理服务并重,查处引导结合。行政执法的目的是宣传教育,是纠正违规行为的手段和保障。全省墙材革新系统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文明执法,做到先宣传、后释疑,先教育、后规范,先限改、后处罚,实行“一次记录、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渐进式执法方式,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着重宣传政策、服务引导,切实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合法权益。
2013年9月,南昌市在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南昌市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红角洲水城项目临时围墙违法使用粘土多孔砖。执法人员立即与该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仔细检查认真核实,并现场发放《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13年9月1日实施)单行本,耐心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并主动提供新型墙材产品信息,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后,该项目主动拆除已砌筑好的违规围墙共计22堵。
在全省墙材革新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效果显著。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由“十一五”期间的693亿块(折标计算,下同)增长到820亿块,增长18.3%;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由76.3%增长到85.5%,增长9.2个百分点;累计综合利用工业废渣3800万吨,节约能源折标准煤126万吨。(江西省工信委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