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07.07.2016  17:54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2016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的地方性法规确保项目。省政府法制办正在进行审核修改。为推动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环保厅拟于近期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的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要规范的内容,拟重点对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听证:

(一)《条例》对有效防治工业大气污染,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的措施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有何意见或者建议?

(二)《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扬尘落实防治主体和监管主体以及防治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何意见或者建议?

(三)《条例》针对秸秆禁烧、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管理与烟花爆竹禁限放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是否科学合理?有何意见或者建议?

二、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加,同时,欢迎社会关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人士报名参加,我办将从报名者中邀请5名人员参加会议。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妥听证陈述人报名表(见附表)后,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名。联系电话:88918217(传真)。
  3、报名要求: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符合听证陈述人要求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有关单位也可推荐人员参加。报名时请表明所陈述的问题及所持的主要观点,同时告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及个人联系方式等。

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我办将直接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7日

 

 

 

 

 

 

附表: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听证会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

 

职      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主  要 陈 述 观 点

 

 

理由(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