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2.10.2016  02:36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今天(21)召开专家论证会,就《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情况,向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江西台记者陈月珍报道:
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个重要立法项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目前已进入二审修改过程,论证会上,来自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等行业专家畅抒己见。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朱爱莹提出,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是否有义务配合政府对违法排污单位采取措施上值得商榷:
【录音:排污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是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没有法定约定事由,不能随意停止。违规排放作为违法用电认定是不是能够认定,我觉得还是值得商榷。】
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有智建议, 增加检察机关对大气防治污染工作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条款:
【录音:在履职中发现大气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这项工作最高检正在制定司法改革方案,年底会通过这项方案,从立法的前瞻性,这样的内容也可以考虑。】
省环境保护科研院副院长曹炳伟表示,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还是很严峻,去年我省PM2.5人均浓度超国家标准10微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次数越来越多,因此应重拳出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录音:第一从法律的具体措施上还不是很细,很多执法无据;第二,大气管理是多部门多头管理,大家有职责,但是不清晰, 环保有个统一监管职责,行业的分管职责还是要尽可能清晰,只有重拳出击企业的违法行为,环境改善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