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赣商运字[2014]12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
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城管局、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
现将《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省商务厅2013年12月16日印发的赣商运字[2013]390号文件结合此方案一并进行。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付军明
联系电话:0791—86246680、86266684(传真)
联 系 人: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陈海明
联系电话:0791—86243478
联 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王建辉
联系电话:0791—86222769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李步年
联系电话:0791—86866819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执法二处 邹晨曦
联系电话:0791—86717213、86717317(传真)
联 系 人: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张振庭
联系电话:0791—86558427
联 系 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 李其民
联系电话:0791—86350146
联 系 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程振森
联系电话:0791—86355219
联 系 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周剑
联系电话:0791—85257051
2014年1月20日
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4年1月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成品油消费安全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成品油市场十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查处未经网点规划确认擅自新建、扩建、迁建加油站的行为。( 省商务厅负责)
(二)查处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乱建加油站的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查处未经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的行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
(四)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五)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甲醇燃料的行为。(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六)查处利用加油机弄虚作假的行为。( 省质量技术监局负责)
(七)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及非法流动加油车。(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八)查处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九)查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加油站。 (省公安厅负责)
(十)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加油站。(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
三、工作步骤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 1 月20日至 2 月 14 日)。 对当地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所有加油站检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为方便社会参与,省商务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12,0791—86246680。各设区市、县(市、区)都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二)集中整治阶段( 2 月 15 日至 5 月 31 日)。 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要求,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为保证整治效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集中整治期间可实行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
(三)总结完善阶段( 6 月 1 日至 6 月 20 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集中整治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对本次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综合当地各有关部门整治情况后写出整治工作总结,连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附件2)一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
(四)检查验收阶段( 6 月2 1 日至 6 月 30 日)。 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于2014年6月下旬赴各设区市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延长专项整治时间,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方,暂停审批其成品油经营许可。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抓紧部署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要求,成立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商务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作用,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作,分类指导。 各地要加强协作,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进行明查暗访,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1:
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水平 省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李青华 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梁必康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曾绍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罗伟华 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
侯克常 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叶国兵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建华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蔡 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程应田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附件2: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
日期: 年 月 日
辖区内成品油加油站 |
| 检查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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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
| 出动执法人员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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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出问题数量 |
| 整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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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处非法仓储点数量 |
| 检处非法加油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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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出问题数量及处理意见 | |||||
问题 | 数量 | 处理意见 | |||
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迁建加油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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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乱建加油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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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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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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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甲醇燃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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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加油机弄虚作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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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等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及非法流动加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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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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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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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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