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扎实推进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

09.05.2014  00:32

  自国家7部门决定对全国电视购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江西省商务厅迅速联合省工商、公安等部门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电视购物专项整治。目前,各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将电视购物专项整治作为规范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电视购物专项行动协调机制,落实了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具体承办处室和工作人员,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涉嫌违法电视购物线索的转办查处流程及查办信息共享机制。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抓好组织落实。景德镇、萍乡、新余等地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赣州市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江西省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工商广字[2014]1号),部署全省各级广告监管部门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管,其他部门也积极行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同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强调媒体自律,开展自查自纠

  年初,组织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和互联网购物广告的企业单位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情况和购物广告视频资料、广告证明文件等进行核查,同时按照《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对发布购物广告的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发布"三级审查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三、依托监测平台,及时核查甄别

  充分利用商务部电视购物专项整治监测平台,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监测工作,准确掌握电视媒体购物广告发布情况,并及时转办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与甄别。对发现存在夸大产品功效、内容虚假的购物广告,及时责令相关媒体停止发布,并依法进行查处。截止目前,江西省共出动广告监管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监测110家电视台306个电视频道,发现电视购物广告覆盖38个电视频道,监测电视购物广告近2万余条次,核查广告870余条,受理消费者举报38件,责令整改电视购物广告60条次。南昌、赣州、抚州等地市根据监测平台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做到了核实、查处及时,件件有反馈。

  四、突出整治重点,严格督办查处

  针对风尚购物频道涉嫌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发布较多,以及江西卫视等一些较有影响力电视频道也不同程度存在发布违法购物广告等情况,江西省明确整治重点,加强了对风尚购物及江西卫视等省级媒体频道涉嫌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督及违法查处,维护大众传播机构的公信力。例如,针对江西卫视频道发布的"伊月生发液"等商品广告多处出现与事实不相符内容,并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江西省工商局对播出机构江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中心处以罚没款7.4万元的处罚;对江西少儿家庭频道、江西电视台红色经典频道、江西信息台、江西汇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主)发布的"伊屏清斑"电视广告构成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也分别处以相应处罚。3月23日,江西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部门专程到江西风尚电视购物频道进行督办整改情况,并就前期抽查的广告内容及平台监测涉嫌违法广告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核实,责成其加大广告内容自我审查力度,严禁播发夸大不实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4月初,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又再次责令风尚购物频道开展自查自纠。

  五、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渠道

  江西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单位,将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及投诉举报渠道等有关情况上网、上报、上电视公布。同时,开通江西电视购物315政务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咨询、投诉、宣传服务。在2014年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对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展板宣传展示,并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还受理了相关投诉3件。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江西省商务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