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到政绩考核 江西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关注南昌空气质量

27.01.2015  23:46

围绕“改善省会城市的空气质量”的主题,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

人民网南昌1月27日电 (肖成)1月27日下午,围绕“改善省会城市的空气质量”的主题,江西省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提案的有关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围桌而坐,对提案进行面对面协商。 

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民建江西省委会建议,南昌制定2015年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将目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狠抓落实。同时,与周边地区联手,区域共同治污。

江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曹永琳表示,2014年初,江西省与环保部、各市与江西省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江西省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南昌市确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曹永琳说,江西省从2013年5月起启动编制并印发了《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6月完成编制并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南昌市在实施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不少具体举措函告省环保厅。目前,江西省环保厅正对南昌提出的具体措施和建议进行会商研究,全力支持南昌市落实好、利用好《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的逐步改善。

将指导各地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

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建议,加大对屋顶绿化的推广工作力度,对新建多层或高层公共建筑裙楼屋顶绿化,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相关管理规范。

对此,江西省住建厅总工程师章雪儿称,将提升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质量水平;指导各地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和落实“绿线”监管制度。

强化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 畅通交通

空气污染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汽车排放尾气。由于年检不力,有大量陈旧甚至报废汽车仍冒着黑烟在路上行驶,造成空气污染,为此,江西省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要强化车检单位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拆解汽车企业监督,阻止报废汽车的零部件流入市场。

对此,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国兵表示,将加强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严格落实车辆检验登记规定,凡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车管业务,深度推进高排放标准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

此外,今年,江西省公安厅将以城市道路交通节点为突破口,在全省开展“畅通工程示范路口”创建工作,通过路口优化设计、渠化改造、规范设置等手段,提高城市路口交通组织能力,提升城市交通通行效率,使中心城区和城市主干道交通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实现机动车尾气明显减少。

拟制定《江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许秀柏委员建议,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通过法规厘清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凌云表示,将加强大气污染及机动车排气污染地方立法。“PM2.5污染源,包括机动车排气、燃料燃烧、工业生产、挥发性物等。防治PM2.5,必须是防治包括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内的整个大气污染。”凌云说,目前,拟先制定出台《江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抓紧制定《江西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南昌将把空气质量指标纳入县区目标考核

面对委员们的建议,南昌市副市长刘家富表示虚心接受。他说,南昌将扩大扬尘污染监控监管范围,参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做法,增加对交通主干道、建筑工地周围道路扬尘的监管监测。同时,继续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限行政策,强化机动车闯禁行行政处罚;继续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此外,南昌市还将把空气质量指标纳入县区目标考核。“按照环境质量属地负责的原则,将改善空气质量的各项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各区县政府,结合即将完成的县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县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刘家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