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扶贫体系全覆盖 幼儿园也有助学金

20.10.2015  10:58

  近年来,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教育扶贫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基本形成“奖、助、贷、勤、补、免” 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阶段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育扶贫体系的全覆盖。

  ■信息日报记者黄小路/文

  ■学前教育

  对象: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

  标准:学前教育资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义务教育

  ◎免学费、免教科书费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象:全日制公办学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

  资助比率: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31.7%,城市初中寄宿生的20%,特教学校寄宿生的100%。

  标准: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特教小学、初中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00元每年。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比率:占在校生人数的20%。

  标准:2015年春季学期起,年生均资助标准达到2000元,资助标准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

  对象: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

  资助比率:占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数的10%;

  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中职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5%确定。

  标准:每人每年1500。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职国家免学费

  对象:所有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确定)。

  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据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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