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核准首批高校章程
9月15日,我省召开江西省核准首批高校章程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出席发布会,并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江西省高校章程核准有关工作情况。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2012年江西正式启动了高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在经历了工作部署、学习调研、培训推进、评议审核和审核修改等五个阶段后,我省完成了首批的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并向3所高校正式下达章程核准书。
3所高校章程确立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明晰了学校二级管理体制、凝练了办学理念,在框架上总体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具有高校章程共有的一般特征。其共性体现为章程具备教育部第31号令规定的基本内容,如学校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主要学科门类,以及设置和调整的原则、程序;实施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教育形式的性质、目的、要求;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国家规定了需要在章程中明确的事项。
省教育厅将在今年10月、12月核准我省高校第二、第三批大学章程,把章程的制定和实施作为推进我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校章程制定情况和主要特色。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南昌地区高校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