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组建“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07.09.2015  00:57

        近日, 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了第四批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赣教高字〔2015〕44号),我校申报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中心首席专家为蒋金法副校长。

        近年来,廖进球书记、王乔校长、蒋金法副校长和科研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我校申报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多次过问并提出目标和要求。我校生态文明与生态经济研究院积极响应学校党委、行政的号召,努力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副校长蒋金法教授担任“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亲自组织了我校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和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等单位专家精心组织论证、申报,并对材料撰写提出指导性意见。在答辩阶段,中心首席专家、副校长蒋金法代表中心作了精彩的申报陈述,得到了与会评委专家的广泛好评。

      “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围绕我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需求,集聚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地理学、生态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领域的专家和研究团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固有体制障碍,积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有益经验,取得在全国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制度成果,将中心建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型智库。(文/谢花林   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