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商务办服务业字〔2015〕11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加速发展、集聚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认定第三批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按照《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创建规范(试行)》和《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执行(见附件1、2)。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另需提供电子版),具体内容按《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创建规范(试行)》和《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组织编写。
三、评审及推荐数量
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评选认定不预设数量,严格按照创建规范标准评选认定。
四、工作要求
1.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2.要引导组织辖区相关单位(企业)积极申报,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帮助做好申报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规范要求,认真搞好遴选推荐。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请于8月31日前报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联系人:潘茂栋、范超群
电 话:0791-86246517、86246515、86246514(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创建规范(试行)
2.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
3.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4.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申报表
5.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6.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7.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7)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