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试点公务消费网络监管2017年起在全省统一实施

25.07.2016  23:0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全省“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监管工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全省统一的“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今年将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试点,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实施。

  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系列决定的现实要求,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三公”经费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增长,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创造条件。

   监管平台统一开发 分级负责

  据悉,监管平台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建设,实行各级监管负责制。

  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执行“三单”报账制和有关管理规定。

  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抄告同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商家注册后获得公务消费商家资质

  按照国家“减政放权”要求,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采取公务消费商家注册制,即:各公务消费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消费商家(包括单位内部食堂),商家负责下载安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软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注册。

  商家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后,即视同自动取得全省公务消费商家相应资质。

  注册商家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发票和消费清单的,将记录在案,严重的将取消其公务消费商家资格。

  各公务消费单位有对商家告知义务,宣传推广使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

   严格“三单”报账 实现预警功能

  完善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报账制度。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后,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报账要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公务接待报账还要有来人单位公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和支出标准将导入系统中,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金额或者进度设置参数,及时进行消费预警。

  对高档消费进行预警。按照中纪委有关规定,对一些高档消费如“燕鲍翅、烟、高档酒、会所、保健中心、按摩、高尔夫”等进行自动扫描预警,并一律不能支出。

  预警功能设置端口将分别开放给预算单位和监管单位,由单位实现及时监控。

  完善报表统计分析功能。平台软件自动汇总生成“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报表和数据,满足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的实际需要。

   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为稳步推进“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按照“全省一盘棋,先试点再铺开”的原则,将选择10个省直单位、3个市本级和7个县(区)先行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铺开。

  试点市县的试点部门由试点的市县自行选择。设区市认为所辖的县区有条件同步开展的,可以统一实施。

  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将于2017年1月在全省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