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报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1.08.2014  12:56

人民网南昌8月11日电 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江西21件。

1.江西省南昌市西湖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吴江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道市容环境所所长罗耀华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道执法中队中队长刘瑞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南阳乡党委书记罗小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南阳乡政府乡长徐济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南阳乡上畈村支书、主任徐勋林公款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双田卫生院副院长汪荣海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城管城建办干事朱江鹏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小坑林场场长胡爱国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高家村委党总支书记高德仁公款出国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高家村委妇女主任李细英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高家村委党总支副书记刘小宇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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