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 第3号)

04.06.2015  19:03

公  告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南昌市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15〕9号)要求,现将我局下放至南昌市的监督管理权限公布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1

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6大类84个品种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南昌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权限下放后监管要到位”的原则,上述审批事项由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按照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协调、监督,确保下放权力规范运行。局受理中心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涉及上述审批事项到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构改革到位、食品生产环节职能归并后履行上述职能。

特此公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