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公示

03.06.2015  11:45

  

  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公示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从赣南原中央苏区县选择。现拟确定赣县、南康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等十五个县(市、区)为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县,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省纪委(监察厅)驻江西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室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

  二、联系电话: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0791-86246668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0791-86246363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791-87287591

  三、通信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5号

         江西省商务厅

       邮政编码:330046

    四、驻江西省商务厅纪检组监察室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