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依法两岸阔 治校一帆悬
http://fz.jxnews.com.cn/system/2015/03/12/013678640.shtml
中国江西网讯 余玉荣、李雷 报道:依法治校是在教育领域的法治实践和法治创新,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顺利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在6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秉承“明德精业”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培育了浓郁的法治氛围。特别是近三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法制办公室的建设为抓手,制定《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落实责任:从岗位到机构,构建依法治校体系
随着事业的发展,高校与外界的各方面交往越来越频繁,在与外界的交往尤其是经济交往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涉法涉诉纠纷也不断出现,在这种形势下,早在2004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不仅校领导班子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还专门设立法律顾问岗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13年1月,校党委审时度势,成立了正处级别的法制办公室,对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化配备,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使得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职能化、常态化。从岗位到机构,是学校依法治校理念的具体体现,为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有效地契合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法制办公室对学校重大项目的谈判和招投标工作实行事先介入制度,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规范审查,对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先评估;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实行了有效的事前预防机制。2015年3月,学校制定并通过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校内宪法”,也是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有力体现。
把握准绳:从宣传到运用,增强依法治校能力
高校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更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为载体,将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文明校园的重要保障,全员覆盖、全程贯穿、全面普及、形式多样。学校学校高规格配置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基层党委和党总支配合,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领导,形成“五管齐下、立体推动、相互守望”的普法体系。同时,依托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新生入学教育、日常养成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国防知识教育、毕业生就业择业教育、“成才导引”活动、“学法、守法、维权—3 • 15”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5月防灾减灾法制宣传周活动、“12.4”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我以守法为荣”法制教育活动、“法与生活”周四论坛、“法律你我他”知识竞赛和“法律你我他”辩论赛等,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浓厚“学法用法、保障权益”的法治氛围。学校编印了《高等学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收录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教育部等部委颁布实施的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意见等,共计181篇90余万字,成了全体教职工的“案头书”。近十年组织教职员工参加全省公民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97%以上。
坚持实践:从理念到行动,落实依法治校制度
在法制办公室成立之初,学校要求合同、协议必须由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学校重大决策法制办公室要参与,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学校将要求变成制度,制度中明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合同、协议的制定或修订,师生奖惩、除名、辞退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学校财产安全、师生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学校要求议题申报部门在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前需提交法制办公室审核,从合法性角度审查,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合法性论证,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避免决策失误所引起的法律、政策风险,从而改变了过去“拍脑门”决策的状况,有效推动了学校在治学、治教过程中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决策体制和机制。仅在法制办成立当年,就对学校93项相关制度进行逐项梳理,提出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意见,其中保留55项、修改完善27项、废止11项,并按要求做好分类登记,使学校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保证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同时,学校还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意见》,制定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行为。近期,开展了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以促进学校相关部门在合同签订后重视履约管理,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及时掌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为今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更好地维护学校利益。
不断创新:从局部到系统,推进依法治校深入
要形成依法治校的氛围,就是要提高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全体教职工敬畏法律法规,恪守规章制度,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学校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运用法治方式办事情,运用民主法制程序作决策,从具体问题做起,自觉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制定了校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了公示栏,不定期发放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测评表,保证师生员工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的渠道畅通。凡涉及教学、科研、干部、评选、评比、奖惩等工作都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在全校形成了“公开、透明、公平”的政务氛围。完善教代会制度,建立了法律劳动仲裁领导小组,成立了督查协调队伍(纪委、监察室、党务政务督导室),认真处理教代会提案工作、做好了化解矛盾和信访接待工作(如校长接待日),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依法办事意识,从迫于执行制度到主动将自己的处事行为、习惯纳入法治框架中,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及各种权力的运行,学校依法调解、调处多起涉及校园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学校校园的稳定和师生合法权益。
服务社会:从校内到校外,提升法治辐射效应
依法治国需要高校在培育立法、行政、司法领域的现代法治人才,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储备现代法治体系的后备力量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该校早在1986年就开办了法律专业,至今已近30年,为江西经济社会建设输送法律人才5000余人,毕业生遍布全省每一个县区的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作为高层次法治人才成长的摇篮,该校法学院紧紧围绕培养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立足学校职教师资特色与学院“双师型”师资优势,以建设法治国家的大局为时代背景,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现实出发,因应发展,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贯彻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理念,秉承“厚基础、宽口径、理论够用、强化实践”的特点,注意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高校+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为区域内司法机构、企事业单位重点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和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创新型人才。
近三年来,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持续保持在40%以上;在近三年的研究生考试中,法学专业毕业生每年有20%的毕业生顺利考取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知名高校;2014年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8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依托法学专业的“双师型”师资和专业学生队伍,发挥在依法治国中的理念优势、学术优势、文化优势和人才优势,不仅浓厚了学校的法治素养,而且每年组建了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普法宣传服务团,开展社会考察、个案调查等活动,使依法治校和依法治国形成有效互动。法者,天下之准绳。法者,治之端也。大学承担着加强社会法治教育的光荣任务,在完善和发展现代法治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为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供了舆论引导、学术研究和实践创新的贡献,为推动全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机制,提供了可借鉴、可示范、可推广的参照范式。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在“二次创业”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进程中,坚持依法治校,正努力成为依法治教的示范区,为法治中国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