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负债脱贫”,不如多加“造血”
记者近期在江西省部分贫困村调研发现,由于一些扶贫项目补助标准偏低、所需配套资金较多,一些贫困村推进扶贫项目的配套压力较大,“负债脱贫”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道路、饮水安全、村庄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贫困村的集体经济不少都是名存实亡的“空壳子”,无力偿还这些债务。(9月1日新华网)
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总是讲究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负债消费观念逐渐流行起来。时下,不少地区出现“负债脱贫”现象,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开展扶贫。可如此一来,村民的生活条件虽然得到一时改善,但债务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这究竟是为民谋利的“与时俱进”,还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虚火?让人不得而知。
众所周知,“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扶贫的关键在于“造血”。目前我国的扶贫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返贫率高。以往的“输血”经验也表明,一旦缺乏“造血”产业的支持,无论多少资金涌入,最终都只会在一次次盲目的尝试中付之东流。“负债脱贫”不仅不能减轻地方负担,而且沉重打击了本就薄弱的村民集体经济,盲目借钱开展扶贫,无异于“饮鸩止渴”,即使实现一时“小康”,最终也只会是昙花一现。
其次,个别地方政府的政绩压力一定程度上异化了扶贫政策的导向。特别是一些地方一味追求脱贫速度,不仅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扶贫经验,甚至还牺牲生态环境。尤其是在不合理的扶贫考核机制下,很多基层干部面临考核压力,索性就举债修建起一些能凸显政绩的面子工程,表面上政绩是有了,最后自己也升官走人,却把一屁股烂债丢给当地百姓。存在这样不负责任的干部,当地百姓不仅不能脱贫,反而会被“倒打一耙”、雪上加霜。
再者,“负债脱贫”的出现,也反映出部分地区的扶贫工作还没有瞄准“靶心”。表现在一些需要改善基础设施的地方,扶贫资金落实仍然不到位;特别是对一些贫困乡村而言,本身经济实力就较弱,操作上要求其配套资金,只会进一步增加这些地区的负担。
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实现脱贫致富必须合理安排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在吃透当地情况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定向治疗。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政绩考核机制;对地方干部来说,一定要克服政绩虚火,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多为地方长远发展考虑,切忌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更不能搞投机主义,脱贫验收一过,贫困状况依然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