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志勇)记者9月15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日前对2015年上半年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结算返还,共计返还设区市和县(市、区)8524.3万元,近期将下拨到有关设区市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此次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专项用于恢复森林植被工作,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省林业厅要求,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