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2起新闻违法案例

24.02.2014  11:44
  今年1至3月,江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活动专项行动。2月23日记者从省“扫黄打非”办获悉,为震慑和警示不法行为,江西通报去年查办的两起典型案例,分别为上饶“8.23”假记者案和南昌“11.25”非法经营报刊案。

   上饶“8.23”假记者案

  为全国挂牌督办假记者重点案

  2013年8月23日,根据群众关于一起敲诈勒索行为的举报,上饶鄱阳县公安局和县新闻出版局查获了一起假记者案。据悉,嫌疑人谢某是安徽人,1963年12月出生,户籍在鄱阳县。

  谢某自称是某画报社记者。但经有关部门在中国记者网和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谢某所持的记者证查无登记记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认定,谢某所持的记者证属于伪造。

  根据核查,2011年以来,谢某以某画报社记者的身份,在鄱阳从事非法采编和非法期刊发行活动。其中,在鄱阳县采取拉广告和媒体曝光等方式收取了现金2.8万多元,并向鄱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行某杂志3次,共计180本。

  据悉,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南昌“11.25”非法经营报刊案

  警方从仓库缴获近4吨非法出版报纸

  2013年10月,南昌东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侦查中发现,姜某(40岁,南昌人)涉嫌制作、发行非法报纸。10月18日,警方对姜某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当日,姜某落网。警方在他租用的一家仓库中缴获非法出版报纸近4吨、共计6万余份。目前,姜某已被批准逮捕,被羁押在看守所内。

  据介绍,姜某此前主要从事与报纸相关工作,对报纸行业十分清楚。他凭借这一优势,自2012年以来,在未取得任何审批的情况下,租用仓库非法发行报纸。姜某以原有的客户关系为基础,通过快递将非法出版物发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全国各地的多家报刊发行商,涉案达500余万元。

  经查,姜某冒用江西两家报社的刊号,从网上摘抄内容进行排版,大量发行三种非法出版物。据印刷公司提供的印刷施工单以及对姜某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账目进行司法审计,这段时间姜某印刷了近260万份的非法出版物,销售了200多万份。记者张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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