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业加大小微企业输血量
本报讯 (刘雄伟 江西日报记者姚文滨)2015年上半年,全省银行业平稳运行,加大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支持了我省经济的增长。尤其是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74万亿元,贷款增速居全国第5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为此,江西银监局要求江西银行业从五个方面实现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升级。
增加专职服务小微企业人员占比的要求。在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确保全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高于”的目标,即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专职从事小微信贷业务人员占全部信贷业务人员的比例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确保在人员配备上满足小微企业服务需要。
明确要求缩短贷款办理时间。要求银行机构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在授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自受理到办结,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续贷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将创新型信贷业务推广情况纳入监测考评范围。江西银监局要求银行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科学合理灵活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贷款还款方式,加大推广运用小微企业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及无还本续贷等产品的力度。江西银监局对小微企业的“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及无还本续贷”三类业务进行按季监测,并将其作为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规范服务收费和经营行为。江西银监局严禁银行机构扣减放款数额、强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贷返存、捆绑销售等行为,清理“通道”业务,制止变相增加融资链条、抬高融资成本的做法。对银行乱收费或其他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尽职免责要求。按月监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对未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落实不力的银行机构,开展重点督查,推动银行机构落实各项监管要求,适度提高内部考核体系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要求真正得以执行。
据悉, 6月末,江西省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5887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33.84%;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3.5万户,较上年同期增加6.78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4.94%,较上年同期上升0.65个百分点。上半年,各银行业机构共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66亿元,惠及企业183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