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领导干部学法影响考核晋升
领导干部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与考核晋升挂钩;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2月17日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下发。
公务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 纳入考核晋升依据
《要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将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此外,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
尝试“先论证、后起草”的立法工作机制
《要点》提出对申请列入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从全省实际和现实需要出发,严格进行立项论证,尝试“先论证、后起草”的立法工作机制。
此外,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政府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
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要点》要求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
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 接受社会监督
《要点》提出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并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加快建设执法办案系统与监督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
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要点》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频率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有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年内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
《要点》提出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年内10个试点单位必须全部挂牌运行。 (记者张愉)
(中新网江西新闻2月18日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