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江西法院网讯 2月1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作总结讲话,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陈东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兵等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干部出席会议。
张忠厚指出,江西高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学习教育深入,查摆问题准确,整改落实严格,建章立制到位,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改进和审判质效提升,为全省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有益经验。主要做法和特点体现在八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深入思想发动,着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良好氛围;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广泛听取意见,着力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扬整风精神,着力增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带头引领,着力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主动接受督导,着力把准教育实践活动方向。
张忠厚强调,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严格标准,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坚持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长效标准,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并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坚持对下指导,促进全省法院作风建设整体提升。
陈东有对省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认为,省法院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了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思想、理论、实践、制度等方面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工作作风的更好转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陈东有表示,希望省法院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继续抓好整改方案落实和省委常委会整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要积极配合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级法院系统,在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给基层树立榜样的同时,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省法院在职处级党员干部、部分主任科员以下党员干部代表、非党员群众代表、离退休党员代表,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