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环境污染犯罪 江西公布4起典型案例
本报讯 钟建华 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认真履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近期,我省公安机关连续破获6起环境污染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刑事拘留23人,逮捕16人,现已移送起诉10人,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犯罪高发猖獗势头。省公安厅特向社会公布了其中4起典型案例。
龚某平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高安市黄沙镇黄沙挂榜漆家山里一炼油厂老板、犯罪嫌疑人黄某华,安排指使员工龚某平、漆某龙用厂里的货车把其厂的含酚废水倾倒到漆家馒头山内的一废弃大坑内。于是,犯罪嫌疑人龚某平、漆某龙分两次把约8吨含酚废水倾倒在漆家馒头山内的一废弃大坑内。
犯罪嫌疑人龚某平、漆某龙到案后对此供认不讳。2015年2月16日,涉案5人全部移送起诉,正在审判中。
黄某平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2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黄某平、黄某勇、黄某永、黄某敏4人在永丰县藤田镇杏塘村开办龙腾建材厂,2013年8月份开始生产。自建材厂生产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平、黄某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用挖机在附近山上盗采炭质页岩用于自家砖厂烧砖使用,经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测量所盗采炭质页岩4863.96吨,非法获利153010元。
2015年3月6日,永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3月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平、黄某勇被列为网上逃犯。经过办案民警不懈的努力,3月2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平、黄某勇被抓获,当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已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钟某朝等非法开采稀土矿案
2015年1月26日,全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钟某朝等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朝自2014年6月起,通过原地浸矿工艺在全南县陂头镇地仔背大浪头“牛路屎山场”处开采稀土,导致稀土资源被破坏11.21吨,非法采矿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
目前查明,涉案价值达183万余元。2015年2月5日,钟某朝等4人被抓获归案。目前,已执行逮捕,移送起诉,案件正在审判中。
刘某明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5年2月18日,永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刘某明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刘某明自2014年7月份以来,未获得任何合法手续,采取掠夺性开采,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施工现场近十亩良田被其堆放开采的砂石,造成永久性破坏。
截至案发,涉案价值高达6万余元。2015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刘某兴被刑事拘留。目前,除1人移送起诉外,其他均已执行逮捕,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