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漏:“事实收养”,善良岂能变悲凉
在河北武安市上泉村的李利娟,八九十年代就已是百万富翁,早年靠其生意和积蓄养家,但因为19年间收养了75个小孩,到2011年已入不敷出,现今已欠债200多万。如今,身患淋巴癌的李利娟,仍在努力挣钱养活着这些孩子。(6月16日 中新网)
看了这则新闻不免让人痛心。善良的李利娟,用弱小的身躯艰难的托起了75个生命的希望。如今,李利娟身患淋巴癌,欠债数百万。都说好人有好报。热心行善的李妈妈为何如此凄凉?李妈妈承担的本应是政府慈善机构的责任,是到了给“事实收养”一个说法的时候了。
“事实收养”存在诸多问题,单就《收养法》和一些相关政策法规在各个地方落实上存在差异,致使一些收养人在办理落户时却遇到不能落户的问题,一些弃婴因此成为黑户。另外,收养者要给收养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往往受到地方诸多落户条件限制而无法落户,致使被收养儿童的正常教育、社会福利等遇到很大的难题。长此以往,还会有多少爱心人士愿意收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追本溯源,问题的产生,还在于弃婴现象屡禁不止。父母既然给予了孩子生命就应该肩负起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除了道德上的约束,我们还应该建立起相应的严格的惩戒措施。坚决打击弃婴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弃婴问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享受亲情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对于还没能丫丫学语就被抛弃的孩子们,本来已经很不公平了,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关爱,需要一个避风港,需要一个家。这就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弃婴行为的惩罚力度;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对符合法定内容的事实收养关系给予法律保护,真正维护既成的和睦家庭成员关系,以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实现保护人权的法律价值。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事实收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能只是依靠老百姓的一厢情愿,也不能仅凭爱心人士对社会献出的那份爱心和同情,必须是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齐心合力,实施统一的法律法规强加进行,才能确保事实收养合法性问题得到根本和有效解决,才能让这道历史难题不再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