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22.06.2016  14:3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现对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目录、附表、附件目录进行公示。本公示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限十天。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7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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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25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中评矿报字 [2016]第007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 中安金石(北京)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评估对象: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 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拟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所表现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6年2月29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评估参数: 评估基准日评估用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47.52万立方米,荒料量49.50万立方米;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荒料量49.50万立方米;综合采矿回采率90%;评估用可采储量荒料量44.5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花岗岩荒料1.00 万立方米/年;吊装运输损失系数2%;矿山正常服务年限为43.68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按20年计算;评估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为荒料量20.41万立方米;产品方案为饰面用大理岩荒料;销售价格(不含税)350元/立方米;采矿权权益系数4.0%,折现率9%,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0.40。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和对当地市场的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基准日时点价值为:   76 .74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

注: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20 年,评估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为荒料量20.41万立方米,尚有剩余可采储量荒料量24.14万立方米未参与本次评估计算。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公示后使用,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包括若干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谨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报告全文。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详情,敬请全文阅读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中安金石(北京)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目       录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1

正文 1

一、评估机构 1

二、评估委托人 1

三、评估目的 1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2

五、评估基准日 2

六、评估依据 2

七、评估过程 3

八、探矿权概况 4

九、地质概况 6

十、勘查区勘查开发情况 12

十一、评估估算方法 12

十二、估算指标与参数的选取 14

十三、评估假设 19

十四、评估结论 19

十五、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19

十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20

十七、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0

十八、评估责任人 21

附   表

附表1.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22

附表2.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估算表 24

附表3.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25附表4. 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矿产开发风险系数确定表 27

附图

附图1、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预查实际材料图(1:10000)

附图2、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预查V1矿体资源量等高线估算图(1:2000)

附   件

附件1.附表、附件、附图使用范围的声明................................... 1

附件2.中安金石(北京)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

附件3.中安金石(北京)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 3

附件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附件5.矿业权评估师个人自述材料......................................... 8

附件6.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10

附件7.评估委托书 11

附件8.编写《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预查报告》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14

附件9.《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预查报告》(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2016年3月) 15

附件10.《江西省永丰县上升笼沟饰面用大理石矿预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3月2) 48

附件11.其他相关资料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