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欠薪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

29.01.2014  18:22

  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专题视频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对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防止推诿、塞责行为,解决群众讨薪无门的问题。同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会议明确定位了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我省明确提出,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实拿不出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所欠工资,并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进一步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的行为,纪检监察机构将迅速介入,严肃查处。各级劳动监察、信访仲裁等案件受理机构,将抓紧对已经受理的欠薪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并尽快作出处理。劳动监察机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做到快立案、快审查、快处理、快结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目前,我省共有农民工1614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加工制造、住宿餐饮等行业。近3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狠抓制度政策落实,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4.21亿元,其中2013年追讨5.1亿元。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