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遥感动态监测助推规划督察

17.03.2014  11:51

   河北省为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施规划动态监测,辅助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遥感督察制度为规划督察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该省高度重视规划督察工作,建立和完善遥感督察相关制度,保障规划督察工作正常开展。

  该省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部门分工,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工作;加大经费、装备资金投入,在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的情况下,筹措资金50万元,用于采购遥感数据和动态监测所必需的专业设备、设施;将“利用卫星遥感图像和其他技术手段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纳入该省城乡规划条例,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该省印发了《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工作小组。方案明确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以卫星图斑对比为基本手段的省对市专项监督检查,设区市参照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法对所辖试点开展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省级遥感监测范围逐步扩大至直管县。

  制订了《城乡规划动态监测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操作规程》和《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动态监测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遥感动态监测工作程序和流程。

  印发了《关于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通知》,明确了各设区市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工作安排及要求,为该省开展动态监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落实遥感督察制度 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能

  重点抓好遥感督察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提取图斑。该省组织人员对2010年和2013年两期遥感影像进行比对,同经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叠加,通过目视解译、手工勾绘等方法完成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变化图斑的提取。二是分析图斑。采取书面征询、实地督导等方式,指导各设区市对差异图斑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三是核查图斑。成立由规划督察员、规划执法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对抽取的图斑进行现场查勘,查阅项目审批、监管资料和行政处罚卷宗,对规划执法部门核查图斑、查处违法情况进行核实。四是分类处理。对核实的违法图斑按照违法建设、违法行政、执法不到位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开展以图斑核查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目前,该省实现了11个设区市城乡规划督察和动态监测全覆盖。

  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该省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实现了规划执法闭合管理,提升了规划督察和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建立以卫星图斑对比为基本手段的省对市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对图斑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核查,对城市总规、控规的实施以及规划许可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遥感督察、动态监测发现的重大、典型违反城乡规划案件直接进行立案查处。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转交该省查处的重点违法图斑和挂牌督办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查处情况。

  三是督察员发放规划督察建议书。规划督察员及时介入核查变化图斑工作,督导检查核查情况,并对重点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督察线索,及时发放规划督察建议书,对于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线索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处理。

  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涉及政府或部门公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移送至有关部门处理。

  五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建立遥感动态监测年报告制度和统计分析半年报告制度,定期向全省通报动态监测情况。落实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次重大和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提高规划执行力。

  该省实施动态监测制度以来,工作人员同派驻地政府及规划部门沟通意见214次,对重点区域、项目进行现场勘测192次,累计督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媒体关注案件53件,提出督察建议并被采纳36条,向派驻地政府、规划部门发放规划督察建议书12份。目前,该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整体向前推进,规划督察效果日趋明显。